水質監測數據防偽造 新法上路擴大列管
為了確保水質監測數據的真實性,並有效嚇阻不法業者任意竄改數據,環境部已於2026年4月20日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透過科技手段強化監控,以守護台灣的清澈水源。苗栗縣政府環保局也同步呼籲轄內業者,務必檢視自身設施,確保符合新規範。
本次修正的核心在於擴大自動監測的範圍。根據新法,凡是每日核准排放量達到一萬立方公尺以上的事業單位及污水下水道系統,都必須增設自動監測設施。監測項目不僅包含水質,更擴及設施的用電量與用水量,從源頭防止數據造假的可能性。
杜絕人為操弄 數據直傳與委外機構加強監督
為防止監測數據遭人為操弄,新法明訂了嚴格的傳輸規範。未來,所有監測數據必須為「原始數據直送」,禁止安裝任何未經核准的軟體模組,也不得透過雲端設備或中介節點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理,確保數據的原始性與不可竄改性。此外,在設施維護期間,業者也必須履行通報與紀錄的義務。
除了對事業單位加強規範,新法也強化了對委外監測服務機構的監督。未來,委託的監測機構相關資料將被明確記載於確認報告書中。若受託的監測機構在服務期間被發現有虛偽不實或造假紀錄,導致事業單位受罰,主管機關將會在其指定網站上公開該機構資訊,以示警惕。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長沈鳳臺表示,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強化數據傳輸的真實性以及檢測服務機構的責任,期望能透過更嚴謹的規範,提升整體水質監測的公信力。他也呼籲轄內相關事業單位,應儘快檢視內部設施是否符合新制要求,共同為維護苗栗的優質水環境盡一份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