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宣布,本年度(民國115年)第二場環境講習將於6月23日上午8時00分,在苗栗縣政府身心障礙發展中心2樓207中型會議室正式開課。環保局呼籲收到通知單的受處分人務必準時報到,切勿無故缺席,以免面臨更嚴厲的行政處罰。無故缺席最高罰1.5萬 還可按次連續處罰依據《環境教育法》規定,凡是違反環保相關法律或地方自治條例,並被處以新台幣5,000元以上罰鍰或停工、停業者,皆須接受1至8小時的環境講習課程。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強調,受處分人若無故缺席本次講習,將直接面臨5,000元至1萬5,000元以下的罰鍰;若經再次通知仍不參加,環保局將依法採取「按次處罰」手段,直到其完成講習為止。若民眾有特殊原因無法如期出席,必須依規定提前向環保局申請異地講習或請假。局長沈鳳臺:以教育取代單一懲罰 攜手守護綠水青山本次課程內容涵蓋環境倫理、環保法規要點解說,並輔以實際違規案例進行深入解析。苗栗縣政府環保局長沈鳳臺表示,開辦環境講習的目的並非為了懲罰,而是希望透過法規說明與實務案例分享,引導違規民眾及事業單位重新審視自身行為對個人、社會與環境帶來的負面衝擊。沈局長指出,期望能藉由教育宣導代替單純的罰鍰手段,重建大眾正確的環保觀念,與縣民共同守護苗栗的綠色山林與美好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