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四月是使用牌照稅的繳納期間,若不慎逾期未繳,又開車上路,恐怕會面臨荷包大失血。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逾期未繳清牌照稅的車輛,在滯納期滿後若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依法可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不過,稅務局也提供了解套方案,只要符合特定條件,就能申請「免罰」。
符合「這條件」可免罰!如何申請分期繳納?
稅務局說明,這項免罰的關鍵條件,就是在「被查獲前」已辦妥分期繳納。民眾若因一時手頭緊,無法在期限內一次繳清稅款,有兩種管道可以申請:第一,在稅單繳納期限內,直接向稅務局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第二,如果案件已被移送強制執行,則可向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提出申請。只要申請獲准,並且都有按期繳款,即使車輛後續行駛公共道路被查獲,也能免予處罰。
稅務局提醒:善用機制減輕負擔
稅務局進一步提醒,設立分期繳納機制的用意,是為了協助有財務困難的民眾。與其冒著被查獲而受罰的風險,不如主動聯繫稅務機關,尋求合法的解決方式。這項措施不僅能有效減輕一次繳清稅款的沉重負擔,也能讓車主安心使用車輛,避免因逾期使用牌照稅問題而產生額外的罰鍰。民眾若有相關疑問,可多加利用此便民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