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完善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花蓮縣政府持續推動「花蓮縣農產品冷鏈物流中心」建置計畫。針對該案歷經三次招商未果,縣府特別澄清,此案是辦理民間營運業者招商,並非工程發包流標,更非硬體興建完成後無人使用。縣府參酌農業部農糧署建議,採取先招商確認營運主體與實際需求後,再辦理後續設計及營建工程,避免公共資源閒置。
歷經三次招商調整 直面產期與成本挑戰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公共建設不能只重硬體,更應考量後續能否長期營運並真正協助農民改善產銷。透過招商了解市場需求並檢討規劃,是確保建設發揮效益的重要環節。
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本案獲農糧署核定補助後,原規劃採增建營運移轉(ROT)方式辦理。於2025年(民國114年)7月首次公告招商無廠商申請後,縣府隨即委託專業顧問團隊檢討,於2026年(民國115年)2月及6月辦理第二、三次招商,逐步調降申請資本額、民間投資金額及權利金負擔,並增加營運彈性。期間雖有地方型超市業者初步探詢,但未進一步提出申請。
經專業顧問分析,招商未果主因在於花蓮農產品產期集中、貨源分散,導致冷鏈設施全年使用率不易穩定,加上運輸、電力及人力等營運成本較高,業者還須承擔集貨、加工與通路開發等經營風險。
研議納入水畜產品 擴大服務提升誘因
陳淑雯指出,冷鏈物流中心涉及冷藏、冷凍、加工、倉儲及配送等功能,若未確認需求就完成建設,恐面臨設備不符需求或須追加經費調整的問題。為提高設施利用率及民間參與誘因,縣府目前正研議調整規劃,在維持農糧產品冷鏈服務核心功能的前提下,評估將水產品、畜產品納入服務範圍,整合地方農漁畜產業需求以提高全年營運量能。
花蓮縣政府強調,後續將依場域適用性、市場需求及法令審慎評估,並與中央主管機關溝通,持續與農會、產銷組織及潛在業者交流,尋求專業合作對象,讓花蓮縣農產品冷鏈物流中心順利建置並實際投入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