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於9月23日進行抽選,讓3,825名縣民成為備選國民法官,參與未來的司法審判工作。這是國民法官制度推行的重要一步,讓更多民眾有機會直接參與司法程序。
花蓮縣政府於9月23日上午在民政處戶政科二樓會議室,舉行了「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公開隨機抽選作業」。此次抽選符合國民法官法第12條的規定,隨機從符合資格的花蓮縣民中,抽取3,825位民眾。抽選全程公開,並由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吳俊毅主持,現場還邀請了多位司法與相關單位代表見證,包括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庭庭長吳明駿、國民法官科科長王馨瑩及花蓮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以確保程序的公平性與透明度。
國民法官制度是台灣司法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旨在讓人民直接參與司法審判,強化民主社會的司法透明度與公正性。花蓮縣政府強調,這次抽選過程不僅是為了符合法定要求,更是希望鼓勵民眾積極參與司法改革,擔任國民法官與專業法官共同審理案件,推動更加公正、透明的司法環境。
花蓮縣政府呼籲所有被抽中的民眾積極參與未來的國民法官培訓,並認真履行國民法官的職責。這將不僅是學習法律知識的寶貴機會,也是民眾拓展視野、親身參與司法審判的一大平台。國民法官的參與,象徵著全民共襄盛舉的司法改革精神,為打造更為公正的社會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