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住宿式機構補助加碼 全年最高可領18萬元
為了減輕中、重度失能者及身心障礙者家庭的照顧壓力與經濟負擔,新竹市政府攜手衛生福利部推動「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新制。自即日起至2026年(民國115年)12月16日止受理申請。符合資格的民眾,每人每月的最高補助金額將從原先的1萬元提高至1萬5,000元,全年最高可獲得18萬元的補助,且補助額度將追溯至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市府提醒有需要的家庭務必把握期限辦理。
符合這兩項條件即可申請 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市長高虹安表示,市府非常重視失能與失智者的照顧需求。只要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以上,或是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並且在今年入住指定的機構,如「住宿式長照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不含安養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失智養護床)等,皆具備申請資格。高虹安市長指出,期盼透過這項實質的財務挹注,能有效降低在地家庭的負擔,打造全齡樂活的友善環境。
分兩階段審查 核發規定與諮詢專線大公開
針對撥款作業,高虹安市長說明,補助申請將分為兩階段審查。第一階段若在今年10月底前提出申請,市府將優先核撥1月至8月的補助款項;第二階段的申請期限則至12月16日截止。申請者的入住天數必須達到該月日曆天數的二分之一以上,並由最近一次入住機構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受理,限機構使用者本人或簽約人提出。此外,符合條件的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也同步享有每月加碼5,000元的住宿補助。
民眾若有任何疑問,可依據入住機構類型,致電新竹市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機構分機502、老人福利機構分機202)或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一般護理之家分機243),也可直接撥打長照服務專線1966,將有專人提供詳細諮詢與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