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新竹市政府
民國115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正式開徵,相關稅單近日已陸續寄發。新竹市稅務局特別提醒市民,收到稅單後務必仔細核對納稅義務人姓名、課稅地段、地號、筆數及適用稅率等資訊,確認無誤後再依限期繳納,確保自身權益。
地價稅採總歸戶制,同縣市僅收一張稅單
許多民眾常感到疑惑,為何擁有多處房產會收到多張房屋稅單,地價稅單卻只有一張?新竹市長高虹安解釋,這與兩者的課徵方式有關。房屋稅為「按戶課徵」,而地價稅則是採「總歸戶制」。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個縣(市)內持有的所有土地,無論筆數多寡,都會合併地價總額歸戶計算,並僅核發一張稅單。地價稅依據地價總額所在的級距,採用10‰至55‰的累進稅率課徵。
戶籍遷移須謹慎,以免稅額暴增至少4倍
針對許多市民關心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高虹安市長特別叮嚀,若民眾的土地已適用2‰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未來如因就學、就業等需求需要遷移戶籍,原址必須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設籍。如果全戶戶籍皆遷出,即使實際仍居住於該處,也不符合自用住宅資格,屆時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10‰至55‰)課徵,稅額恐將暴增至少4倍之多。
留意申請期限,保障自身租稅權益
新竹市稅務局補充說明,若土地符合地價稅特別稅率或減免條件,民眾須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即可於當年度適用;若逾期申請,則需等到隔年才能享有優惠。民眾若有任何稅務疑問,可至新竹市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打市民服務專線進一步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