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我的土地還在種菜,為什麼會收到地價稅單?」這是一般民眾在繳稅季時常有的疑惑。針對這個常見問題,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特別出面說明,強調土地是否持續作為農業使用,並不是免繳地價稅的唯一標準。只要是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土地,一旦被認定為「公共設施完竣」,無論是否繼續種植農作物,都必須依法繳納地價稅。
四大公共設施完備是課稅關鍵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進一步解釋,在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土地,如果周邊的公共設施尚未建置齊全,且確實用於農業,原本可以依法課徵田賦;而目前政策為「停徵田賦」,因此民眾實質上不需繳納稅金。不過,一旦土地周邊的「道路、自來水、排水、電力」這四大公共設施全數建置完成,代表該土地已具備建築使用的條件,就不再適用課徵田賦的規定。從公共設施完竣的「隔年」開始,地主就必須繳納地價稅。
案例解析:公設完工隔年即開徵
為了讓民眾更容易理解,財稅局舉出王先生的案例說明。王先生擁有一塊都市土地,過去因為周邊的公共設施還沒到位,加上土地持續用來種菜,符合按田賦課徵的條件。然而,這塊土地周邊的公共設施在今(2026)年全數完工,儘管王先生沒有蓋房子,依然繼續在該處種菜,但因為公共設施已經完竣,這筆土地從明(2027)年起就會被正式課徵地價稅。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若對於地價稅的課徵標準或自身土地狀況有任何疑問,都可以直接撥打免費服務專線 0800-076969,將有專人提供詳細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