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嘉義縣政府
為因應薔琵颱風帶來的災害防救需要,嘉義縣政府依據《災害防救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由嘉義縣災害應變中心於2026年(民國115年)10月22日14時30分正式發布危險區域管制公告,針對特定沿海區域與港口實施嚴格管制措施。
東石、布袋、義竹沿海及商漁港列危險區域管制
根據嘉義縣災害應變中心公告內容,本次劃定為危險區域管制的範圍,涵蓋了嘉義縣東石鄉、布袋鎮、義竹鄉等沿海地區,以及各種商港與漁港。上述區域在管制期間內,均屬於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的範圍。
違反薔琵颱風管制處分將予強制執行
嘉義縣政府特別透過公告提醒民眾,為確保薔琵颱風期間的防救災順暢與人民安全,切勿擅自闖入東石鄉、布袋鎮及義竹鄉等公告劃定的危險區域管制範圍,若有違反相關處分者,將依法予以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