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嘉義縣政府
嘉義縣衛生局於7月31日接獲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通知,指出新北市「國際機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販售的苦茶油產品,其苯駢芘含量不符食品安全衛生標準。經追查發現,該問題產品是由位於嘉義縣的「源春製油廠」代工生產。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嘉義縣衛生局第一時間要求該廠所有苦茶油產品全面預防性下架,並積極追查原料來源與流向。
連夜稽查 源春製油廠遭勒令停工改善
事實上,嘉義縣衛生局早於7月29日,便因「永豐餘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通報苯駢芘不符規定一案,連夜前往源春製油廠展開稽查。該製油廠採用「前店後廠」的經營模式,平時透過自家店面與官方網站販售自產油品。衛生局當日已立即責令業者全面停止製造、加工及販賣,並要求所有苦茶油預防性下架。同時,業者必須依循指引全面檢討並改善製程設備,相關改善計畫須經衛生局審查確認符合規範後,才可恢復生產作業。
780瓶問題苦茶油急回收 違者最重罰2億
針對國際機能食品委託代工的苯駢芘超標案,嘉義縣衛生局進一步調訊業者釐清。調查顯示,該批名為「台灣苦茶油」的產品,標籤由委託方提供,源春製油廠共計生產780瓶,且已於2026年(民國115年)1月全數交付給國際機能食品。衛生局目前已責令業者全面啟動回收作業,並將依法銷毀。
嘉義縣衛生局重申,食用油安全攸關全民健康,對於違反食安規範的行為絕對「零容忍」。若業者隱匿不報或未依規定下架回收,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將移請司法機關偵辦,嚴防問題苦茶油流入餐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