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婚姻平權並減輕家庭經濟負擔,財政部已放寬相關稅務適用範圍。未來同性婚姻一方與另一方親屬的關係,將全面比照異性婚姻親屬關係辦理。符合條件的同婚家庭,在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以及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徵牌照稅等方面,都能享有與異性婚姻相同且公平的稅務待遇。
自用住宅優惠比照直系親屬
針對自用住宅相關稅捐優惠,同婚關係之一方當事人與配偶的直系血親及直系血親之配偶,現在皆可比照直系親屬規定。只要設籍並符合自住條件,即可適用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此外,在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部分,也能適用土地稅法中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地價稅2‰、土地增值稅10%),以及重購退稅的相關規定,確實保障民眾的居住權益。
身障車輛免徵牌照稅放寬至二親等
在照顧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方面,若同婚關係之一方當事人為身心障礙者,其配偶的二親等以內血親及二親等以內血親之配偶(例如配偶的父母或兄弟姊妹等),也能比照二親等以內親屬規定。只要該車輛專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且符合相同戶籍或同車籍地等條件,即可依法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嘉義縣財稅局推廣平權租稅優惠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強調,這些租稅優惠措施的核心目的在於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並落實平等的租稅權益。無論是同性婚姻或異性婚姻所組成的家庭,都應該享有相同的稅務保障。民眾若對於上述稅捐的優惠稅率或免稅申請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76969)或一般專線(05-362-0909)洽詢,將有專人提供詳細說明與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