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嘉義縣政府
8月下旬豪雨農損 嘉義縣畜牧業納入救助
受到「8月下旬豪雨」的侵襲,不少畜牧業者蒙受損失。為協助災區農民復原,農業部已正式公告,將嘉義縣列為畜牧全品項(不含畜禽舍及堆肥舍)的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地區。凡是實際從事畜牧生產,且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的自然人,皆具備申請資格。申報項目的損失程度將以畜禽的頭數或隻數為計算基準,並依照相關救助額度予以核發。
申請期限至9月9日 例假日照常受理
本次現金救助的受理期間,自8月26日起至9月9日止。為了讓受災農民能盡速完成申報,各鄉鎮市區公所在例假日也會照常受理申請業務。若農民因天災導致交通或通訊中斷等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可在原因消滅後的10日內,向所在地公所申請回復原狀,經公所核實認定後即可受理,保障受災戶權益。
申辦必備文件一次看
提醒符合資格的畜牧業者,前往畜牧場所在地公所辦理現金救助時,請務必備妥以下文件:畜牧場負責人的國民身分證、印章、存摺、畜牧場登記證影本以及受災相片。此外,依據不同情況需檢附化製三聯單、地磅單或畜禽購入證明;若為養豬場,則需另外提供投保豬隻保險證明。如有必要,基層公所也可能會要求申請人檢附其他相關佐證文件,建議民眾出發前可先向當地公所確認,以免白跑一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