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基準日 決定全年度納稅人
每年的地價稅將於11月正式開徵,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訂於當年的8月31日。也就是說,只要在8月31日當天,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無論其實際持有該筆土地的時間長短,都必須依法繳納該年度一整年的地價稅。
私下約定分攤 改變不了法定納稅義務
在實務上,許多民眾進行土地買賣時,常會在契約中自行約定依照實際持有天數來按比例分攤地價稅。對此,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澄清,這類協議僅屬於買賣雙方之間的私法關係,並無法改變法定的納稅義務人。稅捐稽徵機關在寄發稅單時,依然只會向8月31日登記的所有權人課徵。因此,近期有計畫辦理土地移轉的民眾,務必事先確認好過戶時間與稅負分攤方式,以免事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節稅倒數!9月22日前申請優惠稅率
除了確認納稅義務人,節稅也是許多人關心的重點。若民眾持有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或工業用地等優惠稅率的適用條件,請務必把握時間,在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一旦經核准,今年度就能立刻適用優惠稅率;若不小心錯過期限,就只能等到明年才能享有優惠了。
民眾若對地價稅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76969,或聯繫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總局電話(05)3620909轉分機814至821、823,以及民雄分局(05)2260505轉分機111至116進行洽詢,也可至官方網站了解更多詳細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