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間,許多年輕學子會選擇投入短期工讀來累積經驗與賺取零用錢。為保障學生權益,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簡稱勞青處)特別呼籲,無論是暑期打工、時薪制還是兼職人員,皆與一般勞工同樣適用勞動基準法,雇主絕不能把工讀生當作廉價勞工。
掌握5大勞動權益,打工不吃虧
勞青處指出,青年學子在暑假打工應留意5項核心權益:首先,薪資給付需符合最低工資規定,時薪制不得低於196元,月薪制不得低於29,500元;其次,每7天應有2天休息(包含1天休息日及1天例假日);第三,每日工作時間不可超過12小時;第四,若單日工作超過8小時或在休息日出勤,雇主必須依法發給加班費;最後,到職當日雇主即應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職災保險,並提繳6%的勞工退休金。
試用期照享保障,加班費按比例給付
許多打工族常誤以為試用期或學習期可以減薪。勞青處強調,即便是培訓期,薪資仍不得低於法定最低標準。此外,勞退金6%必須由雇主全額負擔,不能從員工的薪資中扣除。在加班費方面,若部分工時員工在第6天(即休息日)出勤,前2小時加班費需按平日時薪的1又3分之1倍計算,第3小時起則按1又3分之2倍給付,絕不能僅以一般時薪計算加班費。
牢記求職防身術,避開面試陷阱
針對求職安全,嘉義縣勞青處長陳奕翰提醒,面試時務必堅守「三要」守則:要陪同、要確定、要存疑。同時遵守「七不」原則: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簽約、不飲用不明飲料、不從事非法工作、不隨便提供重要證件。民眾若對勞動法令有任何疑問,可直接撥打專線(05-3620123轉8018或8023)向嘉義縣政府勞青處洽詢,以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