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近日發布一則警政消息,針對民眾鄭○翔違反行政義務一案,正式辦理處分書的相關程序。然而,由於當事人的具體送達處所不明,導致該處分書無法順利送交並由其本人簽收。
為了確保法定程序得以順利完成,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表示,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以及第81條的相關規定,針對此案正式啟動公示送達程序。透過對外公告的方式,期望能將處分資訊予以傳達,以保障相關程序的合法性與完整性。
警方表示,透過此次公告程序,主要是為了解決文書無法確實送交的困境。新竹縣政府警察局藉由公示送達完成法定的通知義務,相關詳細公告內容已隨之發布,以符合各項行政作業規範。
新竹縣警局發布公告,因民眾鄭○翔送達處所不明,無法送交違反行政義務處分書,現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公示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