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地價稅即將在11月開徵,許多民眾為了節稅,會申請適用千分之2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不過,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特別提醒,如果因為個人規劃將戶籍全數遷出,即使房屋確實是自己住、沒有出租或營業,也會喪失優惠資格,改以一般用地稅率課徵,荷包恐將大失血!
戶籍全遷出 稅金差距恐達數倍
地價稅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與一般稅率究竟差多少?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指出,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為千分之2,而一般用地稅率則是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不等,兩者之間的稅負差距相當明顯。如果民眾因為子女就學、工作調動等因素需要遷移戶籍,務必要特別留意設籍條件。
財稅局強調,想要維持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最重要的條件就是「設籍」。在規劃戶籍異動時,只要確保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中,至少有「一人」持續將戶籍設立在該處,並符合其他自用住宅的相關規定,就能繼續享有千分之2的優惠稅率。
遷回戶籍不會自動恢復!9月22日為申請死線
許多民眾誤以為,只要把戶籍再遷回來,就能自動恢復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這其實是錯誤的觀念。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說明,一旦原設籍人員全數遷出導致資格不符,日後就算把戶籍遷回,土地所有權人仍然必須「重新提出申請」。
為了確保自身權益,若想要在今年度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民眾最晚必須在9月22日前完成申請手續;如果不小心逾期,就只能等到明年才能適用了。若對於地價稅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辦理申請,除了可以親自前往太保總局或民雄分局洽詢,也可以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76969或總機(05)3620909,將有專人提供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