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喝手搖飲的民眾注意了!未來到飲料店點「鮮奶茶」,可能會發現菜單名稱大洗牌。嘉義市政府衛生局提醒,為確保消費者知情權,自今年(2026年)7月1日起,市售食品若要標示「鮮乳」字樣,其液態乳原料必須擁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鮮乳標章」,或是符合相關驗證標章,否則一律禁用「鮮乳」二字宣傳或標示。
根據衛生福利部於去年(2025年)6月3日修正的相關規定,未取得鮮乳標章的乳製品,例如進口液態乳、還原乳或部分調味乳,未來都只能依法標示為「牛乳」等適當名稱。這也代表,若手搖飲業者使用的是進口乳,未來的產品名稱就必須調整為「牛乳茶」或「牛乳紅茶」。此外,針對已經在市面上流通且含有「鮮乳」字樣的完整包裝食品,衛生局也給予緩衝期,規定應於明年(2027年)7月1日以前完成改標作業。
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強調,新法實施後將嚴格把關。若市售包裝食品標示違規,將開罰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若進一步涉及廣告不實,把非鮮乳產品假冒為鮮乳,最高更可對業者重罰400萬元。衛生局局長廖育瑋特別呼籲消費者,購買乳製品時應仔細閱讀包裝上的品名、成分及有效日期,認明清晰的標章與可追溯的來源,購買後也要妥善保存並盡快飲用,才能喝得健康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