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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再獲肯定!經濟部公布112-113年度商品標示業務考核結果,新北市府憑藉其全面的稽查與輔導機制,榮獲最高榮譽「特優」評等。經發局長盛筱蓉於今(14)日的市政會議上,將此份榮耀獻給市府團隊及全體市民,彰顯市府為民眾打造優質消費環境的決心與成果。
據經發局統計,在112至113年度期間,新北市共動員抽查了高達19,674件市售商品,範圍涵蓋實體通路與網路平台。其中,發現3,279件商品標示不符規定,不合格率約為16.67%。然而,經市府團隊的積極介入與追蹤,所有不合格案件均已通知廠商限期改善或直接下架,改善率高達100%,確保問題商品不會在市面上流通,有效保障消費者安全。
經發局長盛筱蓉表示,完整的商品標示是保障品質與使用安全的基礎。為此,市府不僅訂定詳盡的執行計畫,更與轄下29個區公所緊密合作,進行不定期、不定點的隨機抽查。除了稽查外,市府也積極舉辦各類教育訓練與宣導活動,輔導企業主了解正確的標示方法,同時也提升消費者的辨識能力,從源頭降低消費爭議,創造雙贏局面。
市府強調,未來將持續主動辦理商品標示抽查與輔導作業,為市民提供「買得安心、用得放心」的消費環境。同時也呼籲市民,若在市面上發現標示不完整的商品,可隨時撥打商品標示檢舉專線(0800-000-584),與市府共同監督,打造更優質的消費市場。


新北市商品標示查核成效卓越,榮獲經濟部112-113年度考核「特優」肯定。市府年度抽查近2萬件商品,揪出逾3千件不合格品,目前已全數改善完畢,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