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今(13日)發出嚴正警告,將針對縣內未依法領取執照、卻擅自承攬土木或建築工程的「無照營造」行為加強查處,一旦查獲屬實,不僅將勒令停業,更可能面臨高達新台幣1000萬元的重罰,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根據縣府工商發展處說明,營造工程攸關建築結構與公共安全,必須由具備專業資格的合格業者承攬。依據《營造業法》第52條規定,任何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或許可遭撤銷、廢止後仍經營營造業務者,將被勒令停業,並處以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若業者不遵從停業命令而繼續營業,還可連續開罰,罰金相當驚人。
工商發展處處長表示,無照營造業者缺乏法制規範與專業技術保障,其施工品質往往難以控管,不僅可能導致工程瑕疵,更嚴重的是可能衍生出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公共危險。為了確保縣民的居住安全,並防範工安意外發生,縣府有責任嚴格把關,杜絕任何違法行為。
苗栗縣政府強調,未來除了持續宣導相關法令外,也將針對民眾檢舉案件及縣內可疑工程項目積極進行查核。縣府再次呼籲,所有從事相關工程業務的業者,都應循正常管道申請營造業執照,合法經營。這不僅是保障自身權益,更是共同維護良好產業秩序與公共安全的社會責任,切勿因小失大,面臨高額罰鍰及停業的嚴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