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進一步提升公共安全與消防設備的管理品質,臺東縣政府依據《消防設備人員法》等相關規定,於2024年7月9日正式核准設置「臺東縣消防設備人員懲戒委員會」。此舉旨在強化對消防設備人員的執業管理,確保各項消防安全設備在設計、監造、測試及檢修等環節皆能符合嚴格的標準。
新成立的臺東縣消防設備人員懲戒委員會由9至15名委員組成,其中主任委員由臺東縣消防局局長親自兼任。為了確保審議的專業與公正性,委員名單還包括了臺東縣消防局代表2人、消防設備師公會與消防設備士公會代表各1至3人,以及4至6名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其中更特別規定至少要有2名法學專家參與。委員任期為2年,並落實性別平權,規定單一性別委員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在日常會務運作方面,委員會設有執行秘書1人與幹事2人,分別由臺東縣消防局預防調查科科長及科員兼任,專責處理懲戒案件的登記與統計等工作。
根據委員會的相關規範,若主管機關或各級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公會發現消防設備人員(或從事相關設計、檢修人員)有違反《消防設備人員法》第33條規定的情況,可提出具體事實與證據,填寫申請書報請委員會處理。
此外,若利害關係人發現消防設備人員有違法情事,同樣可以準備好具體證據並填寫申請書,向主管機關或相關公會提報,再核轉至臺東縣消防設備人員懲戒委員會進行後續處理。這項機制的建立,將能更有效地規範消防設備人員的執業行為,為臺東縣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更堅實的保障。














臺東縣政府為強化消防安全管理,正式設置「臺東縣消防設備人員懲戒委員會」,由消防局局長擔任主任委員,嚴格把關設備人員執業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