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
貪圖一時方便,當心吃上官司!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日前接獲一起腳踏車失竊案,一名男子趁著深夜四下無人之際,將民眾停放在店門口的自用腳踏車順手騎走。警方獲報後迅速展開調查,成功將涉案男子查緝到案,訊後依竊盜罪嫌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誤認鄰居借用等一週 警調監視器鎖定竊嫌
根據南港分局了解,被害人起初發現停在店門口的腳踏車不翼而飛時,原本以為是住在附近的民眾臨時急需借用,因此當下並未立即報警。不料,苦等了一週之後,始終沒有看見愛車歸還,被害人這才驚覺車輛遭竊,隨即前往派出所報案求助。
警方受理後立即調閱周邊沿線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行跡可疑的男子,趁著夜晚無人經過時將該輛腳踏車騎走。員警精準掌握竊嫌的犯案路線與外貌特徵後,順利循線將該名男子查緝到案。經調查發現,該男子疑似因為肚子飢餓,恰巧看見眼前的腳踏車沒有上鎖,一時心生歹念才順手將車騎走。
南港分局呼籲妥善保管財物 防範宵小有機可乘
針對此案,警方在訊問後已依刑法竊盜罪嫌,將男子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也特別藉此呼籲大眾,隨意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提醒民眾平時對於自身財物應妥善保管,停放腳踏車等交通工具時務必做好上鎖等防竊措施,避免讓宵小有機可乘;警方未來也將持續查緝各類不法行為,全力守護市民的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