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
為了有效降低台灣居高不下的營造工程職業災害,立法院已於去(2025)年12月底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未來將待行政院公告施行日期。新法核心精神在於將「源頭防災」的管理概念納入法規,要求工程業主從規劃設計階段就必須扛起安全責任,期望能從根本改善營造業的勞動安全環境。
北市勞動局:終結層層轉包漏洞 業主扛起工安責任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王秋冬對此表示,過去許多營造業的職業災害,根源在於部分工程業主與廠商為追求利潤極大化,而犧牲了必要的工安投資。他指出,透過層層轉包的模式,安全責任變得模糊不清,最終風險往往由最底層的下包商及第一線勞工承擔。王秋冬強調,此次《職安法》修法,正是要將工程業主納入職安防災體系,強化營造工程的源頭防災機制,讓工安責任向上提升。
新法如何運作?從設計規劃就導入安全思維
針對新法的具體內容,勞動檢查處處長何洪丞進一步說明。未來,當工程業主將達到一定規模的營造工程交付規劃、設計及施工時,法律將明文要求業主必須先依工程特性進行風險分析,並據此編製詳細的「安全衛生圖說」、「施工安全規範」及匡列「安全衛生經費」,確保施工單位有足夠的資源與指引來執行預防措施。何洪丞表示,這項變革明確將工安責任從施工方上移至業主方,避免安全風險全落在施工廠商或勞工身上,目標是達成「工安預防全面化」,為台灣打造更安全的營造工作環境,逐步邁向零重大職災的願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