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
隨著2026年農曆春節即將到來,許多民眾習慣以燃放煙火爆竹的方式慶祝。然而,臺北市政府水利處特別提醒,臺北市的河濱公園早已「全年、全時段」禁止燃放煙火,春節期間也不會開放。為確保禁令落實,市府將加強巡邏,若查獲違規行為,最高將可處以新臺幣6000元的罰鍰。
為何全面禁止?噪音空污曾引發大量民怨
臺北市水利處解釋,過去曾嘗試在特定時段和區域開放民眾燃放煙火,但這種做法不僅造成嚴重的噪音與空氣污染問題,影響周邊居民生活品質,更有許多人無視規定,在非開放區域隨意燃炮,導致投訴案件居高不下。為徹底解決民怨,市府在報請核定後,已自2021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在河濱公園內進行任何燃放煙火爆竹的行為。
加強巡查取締 違規最高罰6000元
水利處強調,春節連假期間,將會派出巡查人員加強對各個河濱公園的巡邏密度。一旦發現民眾違規燃放煙火,將不會勸導,而是直接依據《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進行取締。罰鍰金額將根據違規次數與情節,從新臺幣2400元起跳,最高可達6000元。水利處呼籲民眾發揮公德心,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河濱公園的安寧與環境品質。若民眾在公園內發現任何違規燃炮情事,也請立即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進行檢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