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臺北市政府
近日在臉書及Threads等社群平台上,流傳一則指稱「萬安勝出,用力續砍~紹興南路社科院、台大女生宿舍旁的『怪老子』(樹名)已被粗暴砍除」的貼文,引發民眾關注。對此,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於2026年(民國115年)10月31日發布新聞稿嚴正駁斥,強調該處樹木屬於國立臺灣大學校地管理權責,並非由市府執行移除作業,呼籲網友勿再造謠。
釐清紹興南路土地權屬 公園處:屬台大自行管理
針對網路上的不實指控,北市公園處經過查證後說明,該株名為「怪老子」的樹木,實際坐落於臺北市中正區成功段二小段105地號土地。根據地籍資料顯示,該筆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國立臺灣大學,因此屬於校方自行管理的範圍。
公園處進一步強調,城市樹木的管理作業,皆須依據土地權屬以及管理權責來進行區分。外界不應僅因為樹木位處臺北市境內,就將所有的移除作業全數歸責於臺北市政府。既然本案地點屬於國立臺灣大學的管理權責,相關的樹木移除工作自然並非由市府所屬機關辦理。
重視城市樹木保育 籲轉傳前先確認執行單位
北市公園處表示,公部門一向高度重視城市樹木保育與綠色環境維護,完全能夠理解民眾對於樹木遭到移除的關心。然而,公園處也特別呼籲社會各界,在轉傳或評論相關網路訊息之前,務必先行確認土地權屬與實際執行單位,避免將非屬市府權責的案件錯誤歸責,進而造成大眾資訊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