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日益多元的新型態車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停管處)於今(4)日發布最新停車管理辦法,針對物流業常用的「電動三輪貨車」及新興的「駕艙機車」做出明確的停放規範,希望在兼顧產業發展與交通秩序下,提供市民更公平清晰的停車環境。
根據停管處最新公告,考量到俗稱「電動三輪貨車」的「電動封閉式貨箱之三輪重型機車」主要用於物流配送,具有實際的貨運需求,即日起,這類車輛在執行送貨作業期間,將被允許臨時停放於臺北市的「裝卸貨專用區」(含營業用共用臨停區)。
停管處表示,此舉是為了提升物流配送效率,並減少車輛因找不到合適地點而違規停車的情形。不過,官方也強調,若有長時間停放需求,業者仍需依照公路法規定自備停車場站,不得長期占用路邊公共資源。同時也提醒,除非有特別標示,否則裝卸貨專用區在國定假日期間仍會維持原有的管制方式。
另一項備受關注的新型運具「駕艙機車」,其車身長度約2.47公尺、寬0.91公尺,體積與使用特性皆已接近小型汽車。對此,停管處基於停車管理的一致性與安全考量,初步規劃未來「駕艙機車」上市後,應停放於「小型汽車停車格」,並明確禁止其停放於一般機車格位,以維護停車秩序與使用公平。
停管處最後補充,隨著各式創新運具不斷發展,未來將持續依據實際使用狀況與民眾反饋,滾動式檢討相關停車管理措施,致力於優化臺北市的整體停車環境。
臺北市停車新規上路!即日起,執行貨運的電動三輪貨車可臨停卸貨區,而「駕艙機車」則需停放於汽車格。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希望藉此優化停車管理,提升物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