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臺南市政府
台南市政府在守護消費權益方面再傳捷報!經濟部公布「112–113年度執行商品標示業務」督導評比結果,台南市以卓越的執行成效榮獲「優等獎」肯定。市長黃偉哲於今(3)日的市政會議上,特別感謝經濟發展局及全市37區公所同仁的努力,強調完善的商品標示是保障消費安全、建立市場信譽的基石。
商品標示如同身分證,黃偉哲強調資訊透明重要性
「商品標示就像是商品的『身分證』。」黃偉哲市長生動比喻,唯有資訊清楚、標示正確,消費者才能安心選購,業者也能藉此建立穩固的品牌信譽。他表示,市府透過制度化的管理與跨單位的緊密合作,成功讓市場秩序更加透明,為市民的消費安全增添了一層堅實的保障。
跨局處整合資源,制度化查核獲中央肯定
經濟發展局指出,市面上的商品五花八門,流通速度極快,使得查核工作充滿挑戰。為此,經發局有效整合了市府行政資源,並聯合全市37個區公所共同執行,形成綿密的查核網絡。相關承辦人員也透過持續的在職訓練,精進專業知識與查核技巧,維持了穩定的執行能量與高品質的管理,這正是本次能夠獲得中央評鑑高度肯定的關鍵因素。
台南市政府表示,這次獲獎不僅是對市府團隊長期努力的認可,也反映了在輔導業者守法與落實消費者保護方面的具體成果。未來,市府將持續強化商品標示的查核機制,並採宣導與輔導並行的方式,協助業者提高標示正確率,共同為台南打造一個公平、安全且值得信賴的消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