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臺南市政府
受災漁民看過來!台南市推養殖設備補助最高16萬
今(2026)年8月下旬的豪雨重創部分養殖漁業,為了幫助漁民盡速重建家園並恢復生產,台南市政府配合農業部推動「水產養殖物維生必須設備補助」。除了原有的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外,只要符合條件的受災漁民添購全新的6大類設備,即可申請最高80%的補助,每公頃最高8萬元,每人補助上限則達16萬元,未滿1公頃者按面積比例核算,申請期限至9月30日止。
6大類設備涵蓋廣泛,申請條件一次看
市長黃偉哲表示,豪雨過後,確保魚塭的溶氧、供電、抽排水與投餵等基本功能,是漁民恢復心血的關鍵。這次補助的6類設備包含:增氧機、發電機、飼料桶、智慧養殖設備、電(控)箱以及抽水機。
農業局長馮祥勇進一步說明,想申請的漁民必須同時符合3項條件:魚塭位於公告的農漁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持有有效期限內的陸上魚塭養殖登記證,且已完成115年度(2026年)放養量申報。此外,補助僅限購買「全新品」,每人限申請一次,且領取補助後的2年內不可將設備轉售或出租。
注意申請與核銷期限,備齊文件避免白跑一趟
符合資格的漁民,請務必在9月30日前向魚塭所在地區公所提出「資格申請」。申請時需備妥身分證影本、養殖登記證影本、115年度放養量申報影本、存摺封面影本、含稅且蓋店章的設備報價單,以及原設備受損照片。若是在8月25日後因應災損已先緊急自費購買者,也可依規定附上收據申請辦理。
農業局特別提醒,本次「水產養殖物維生必須設備補助」期限至9月30日,與魚塭養殖全品項「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的9月8日截止日不同。受災漁民務必分清楚兩項措施的期限,及早向區公所或台南市政府農業局漁業科洽詢,別讓自身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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