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 > 紓解營建土石方去化壓力!台南工務局8/19起放寬異地暫置清運期限
  • 生活情報
  • 生活
  • 紓解營建土石方去化壓力!台南工務局8/19起放寬異地暫置清運期限

  • 生活情報
  • 生活
  • By 臺南人新聞網
    紓解營建土石方去化壓力!台南工務局8/19起放寬異地暫置清運期限
    圖片來源:臺南市政府

    為緩解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的去化壓力,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考量建築工程規模與土石方去化時程的差異,宣布自8月19日起,調整「建築工程土石方異地暫置措施」的清除期限。新制將根據建築物樓層數,提供業者2至4年不等的清運時間,以降低土石方去化對整體工程進度的影響。

    依樓層數分級放寬 最長可達4年

    臺南市工務局早於今年(2026年)2月便推行土石方異地暫置措施。為了協助建築工程更順利推動,此次進一步放寬清運期限。根據新規,5層樓以下的建築物,須於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備查之日起2年內清除完畢;6至10樓的建築物,期限為備查之日起3年內;而11樓以上的建築物,則享有最長4年的清運期限。

    申報使照即視為到期 已核准案件亦適用

    為確保工程實務運作具備彈性且兼顧管理,工務局特別指出,若業者在上述清運期限屆滿前申報使用執照,將以「申報使用執照之日」作為清運期限屆滿日,亦即兩者以先到期者為準。此外,這項期限延長規定也具備溯及既往的彈性,在新規實施前已經核准的異地暫置案件,同樣適用本次的展延規定。

    工務局強調,這次調整主要是考量到建築工程實際施工與土石方去化的實際需求,期望透過提供較充裕的清運期限,協助臺南市的營建業者能更妥善地安排土石方清運作業。未來,工務局也將持續檢視市內的土石方去化情形,適時滾動調整相關管理措施,以協助營建產業穩健發展。

    廣告

    一起關心在地的......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自8月19日起放寬營建土石方異地暫置清運期限,依建築物樓層數給予2至4年不等的清運時間,緩解土方去化壓力。

    分享文章

    © 2026 Unilif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