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臺中市政府
為了推廣職場平等的觀念,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日前舉辦了2場「就業平權宣導講座」,邀請專家學者針對防制就業歧視的法規進行解析,共吸引近300家事業單位參與。此次活動旨在協助企業深入了解相關法令,避免因誤觸法規而受罰,並共同營造平等、友善的就業環境。
徵才廣告常見地雷:限年齡、性別甚至星座
勞工局長林淑媛指出,實務上常見民眾檢舉的就業歧視案件,多半是雇主在徵才廣告中設定了與工作無關的限制條件。例如要求「限45歲以下」、「限女性」等涉及年齡或性別的門檻;甚至曾出現「原住民不得應徵」、「水瓶座優先」等以種族、星座作為篩選標準的離譜情況。這些未以工作能力為依據的條件,都極有可能構成就業歧視。
違法最高重罰150萬!籲以工作需求為核心
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不得以種族、性別、年齡、星座、血型等18項與執行工作無關的個人特質予以歧視。若雇主違反規定,將面臨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依法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若未限期改善更可按次連續處罰。
勞工局呼籲,企業徵才時應以「工作性質與專業能力」為核心,清楚說明薪資福利與工作環境。若實務上確實有搬運重物或輪班等需求,可以直接於廣告中敘明,切勿使用刻板印象的字眼限制求職者。
推動合理調整 打造無礙職場
此外,針對身心障礙勞工的權益,勞工局鼓勵企業透過溝通協商,提供「合理調整」的必要協助,避免因障礙狀況而直接剝奪其就業機會。民眾或企業若有防制就業歧視的相關疑問,可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就業平權網」查詢相關案例與申訴管道,或撥打1999專線及勞工局專線04-22289111分機35600進行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