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立法委員蘇清泉日前指稱屏東縣河堤工程為「豆腐渣工程」,屏東縣政府水利處於今(2)日出面嚴正反駁。水利處強調,本次因豪雨受損的麟洛溪排水構造物,實際上是建於2012年(民國101年)的舊有設施,並非近期剛完工的災後復建工程。將兩者混為一談是不實的指控,呼籲外界切勿抹煞第一線工程人員的努力與專業。
水利處進一步說明,該段受損的舊有構造物是依據當時的氣候條件所規劃。參考2011年(民國100年)的規劃報告,其設計標準為25年重現期的洪水位,可承受的單日降雨量為375毫米。然而,在今年6月25日的超大豪雨事件中,麟洛排水集水區的竹田測站測得3日累積雨量高達956毫米,不僅位居全台之冠,連續24小時降雨量更飆升至752毫米。此降雨強度已突破200年重現期,遠遠超過當年規劃的防護標準。
對於護岸受損的真正原因,水利處解釋,是由於渠道水位超過了設計標準而引發溢堤。強大的水壓與流速衝擊坡面構造物,最終導致非預期的結構損壞。這屬於極端氣候下超出防護能力的不可抗力因素,絕非外界所傳的工程施作不當。
面對日益嚴峻的極端氣候挑戰,屏東縣政府水利處表示,目前已全面檢討水利設施的設計標準。未來的治水策略將不再侷限於單一護岸的修築,而是會結合「流域治理」與「滯洪調蓄」的概念,透過分流、蓄水及強化基礎建設等多元方式,全面提升屏東縣的防災韌性,持續守護縣民的生命與財產安全。



立委批屏東麟洛溪護岸為豆腐渣工程,屏縣府水利處澄清,受損處為2012年舊設施。因6月豪雨遠超200年防洪標準導致溢堤受損,絕非工程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