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多早期領有使用執照的建築物,在竣工圖說上雖然畫有陽臺,但房屋所有權狀的面積卻沒有將其計入。針對這類情形,屋主其實可以辦理「陽臺補登記」,將正確的陽臺面積補回權狀中。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指出,民眾在申辦時,如果發現建物竣工圖說上未註記「陽臺」字樣,必須先向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申請「陽臺補登證明」。在過去的作業流程中,工務局審核通過後,會將公文及圖說郵寄給申請人,民眾收到後還得親自帶著文件跑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後續作業,往往造成舟車勞頓與時間的浪費。
為了解決這個痛點,免去民眾跨機關奔波的辛勞,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與工務局攜手推出便民新制!現在,民眾填寫「新北市政府辦理建築物申請陽臺補登記證明申請書」時,只要勾選「同意貴局於審核合於規定後將附件圖說逕送轄管地政事務所」的選項,工務局在審核合於規定後,就會直接將公文副本連同竣工圖說寄給轄管的地政事務所繼續辦理補登。透過這項貼心服務,大幅減少了等待公文郵寄與來回奔波的時間,真正落實簡政便民實效,歡迎有需求的民眾多加利用。
新北市推出「陽臺補登記」便民新制,民眾在工務局申請證明時勾選同意直送,文件就會自動轉交轄管地政事務所,省時又免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