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報導,新北市五股區新城三路有一處私人停車場,其出入口被路邊劃設的停車格擋住,造成車輛進出困難。對此,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今(15)日做出強力回應,查明該停車場根本沒有取得合法的設置許可,屬於擅自對外營業的違規場域,不僅已依法裁罰共計1萬2000元,今日更將再次開罰並直接勒令停業。設施未達標 無照營業遭重罰交通局停車管理科科長吳清哲指出,依據《停車場法》的規範,路外停車場必須完成相關審查,並拿到停車場登記證後才能開始收費營業。然而,五股區這處私人停車場雖然在現場掛起了告示牌,卻沒有標示登記證字號。進一步調查更發現,該場地還有排水設施不良、臨路側人行空間退縮等問題等待改善,業者卻在改善期間私自營業,明顯違法。交通局先前已兩度開罰共1萬2000元,面對業者持續違規,今日祭出重手勒令停止營業。非法場域無權要求塗銷車格針對業者抱怨路邊停車格「擋道」的問題,吳清哲也明確表示,路邊停車格與紅線的劃設,都是經過交通需求與周邊環境的整體評估。若要申請調整既有的交通設施,前提必須是擁有「合法核准」的出入口。既然該停車場目前仍是非法營業場所,自然不具備申請變更周邊停車格的資格,交通局現階段絕對不會為了違規業者的營運需求,去塗銷合法設置的車格。呼籲業者依法申請 共同維護交通秩序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強調,市府立場向來鼓勵民間投入資金建設停車場,以紓解都會區的停車需求,但所有開發都必須建立在「依法申請、合法經營」的基礎上。對於未經許可就偷跑的業者,交通局將秉持依法行政的原則持續取締,以保障全體市民的權益與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