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新北市政府
提早入住不是夢!新北放寬都更預審條件
漫長的都市更新重建之路,終於能再走得快一些!為了讓參與都更的市民朋友能盡早拿到權狀、搬入舒適安全的新家,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於今(29)日宣布,已滾動式檢討並修正「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登記預先審查作業計畫」。未來,都更實施者不必再苦等建築物使用執照核發,就能提前啟動登記預審流程,大幅縮短行政空窗期。
打破舊有框架 審查與使照核發同步進行
新北市地政局局長汪禮國說明,新北市其實早在過去(民國112年11月)就率全國之先,針對已核發使用執照的都更案,由各地政事務所主動執行登記預審。一旦發現資料有誤即可請實施者補正,再由都市更新處核定計畫,藉此避免文件反覆退件拖延時間。
然而,為了積極回應實務界的建議並打造更高效的環境,地政局決定進一步打破「先取得使照、後辦理預審」的限制。現在,只要都更權利變換案件完成了建物第一次測量預審,實施者就能直接向都更處申請登記預審,後續再由該處囑託地政事務所辦理。這意味著地政機關的審查作業,將與使用執照的核發程序雙軌並行。
創造雙贏局面 減輕開發壓力惠及市民
這項「預審再升級」的政策,不僅是行政效率的展現,更是創造實施者與住戶雙贏的關鍵。地政局強調,透過行政程序同步進行,能有效壓縮都更案權利變換登記的總辦理時間。對實施者而言,能大幅降低開發過程中的時間成本與龐大的資金壓力;對辛苦等待多年的民眾來說,更能提早達成領取權狀、入厝新家的心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