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不肖人士違法採取土石牟取暴利,進而破壞環境景觀與公共安全,經濟部推動修正「土石採取法」第36條,針對陸域未經許可採取土石的行為加重處罰。行政院會已於今年(2026年)5月7日通過該修正草案,後續將送交立法院進行審議。 最高罰1億元!修法3大重點一次看 本次「土石採取法」修法共有三大核心重點,以期能有效嚇阻盜採行為: 第一,大幅提高罰鍰與刑責: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罰鍰上限提高2倍至1千萬元;若有營利意圖,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千萬元以下罰金。若因此致災、重傷或死亡,最重更可處無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第二,強化機具沒收機制:只要查獲違法,即可沒入行為人使用的載運車輛或機械設備;若涉及刑罰,則強制沒收。 第三,確立整復規範:整復使用的物料及實施方法將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嚴格禁止使用廢棄物回填;若未依規定整復,將面臨連續處罰。 嚴格執法!去年巡查179次遏止不法 為了杜絕盜濫採土石的不法情事,縣府持續積極辦理巡查作業。根據統計,去年(2025年)縣府共進行了179次巡查,平均每月出動約14次。近年來在縣府與檢警單位通力合作查緝,加上積極宣導法治觀念下,成效十分顯著。近5年來,僅發生1起違反「土石採取法」的裁處案件,顯示轄區內土石盜濫採的情況已有大幅減少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