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南投縣警察局
違規車輛逾期未領 警方依法公告
南投縣警察局交通隊與埔里分局於2026年7月27日發布公告,針對115年第1次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遭移置保管、且逾期未領回的車輛,依法進行公示送達與招領程序。警方表示,先前已透過掛號信件通知車主限期領回,但部分信件因車主死亡、地址不明、查無此人或無人領取等事由遭到退件,無法順利送達,因此依法辦理公示送達,以完備法定程序。
滿3個月無人認領將遭拍賣
為了妥善處理這些代保管車輛,埔里分局強調,自本次公告日起算,若經過3個月仍沒有任何人出面認領車輛,將會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3的規定,直接將這些逾期未領的車輛進行拍賣。
監理單位協助清查特定車輛
此外,警方也請求管轄監理單位協助清查這批車輛是否有動產抵押設定或禁動管制登記。其中,警方特別點名清冊中編號第58號、車牌號碼為「758-JFD」的普通重型機車,要求相關單位協助查詢該車輛是否正處於交通違規罰單申訴案件階段,以利後續的行政作業順利進行。埔里分局呼籲民眾,若有車輛遭拖吊保管,請務必盡速前往處理,以免愛車最終遭到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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