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落實性別平權理念並促進組織決策層級的性別平衡,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精神,持續推動縣內人民團體於章程中增列理監事席次「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的規定,藉此縮短性別在公共事務參與上的落差,將性別主流化政策落實於民間運作。
10月份5團體改選達標 實踐性別平權
在2026年(民國115年)10月期間,南投全縣共有5個人民團體辦理理事、監事任期屆滿改選,並成功達成單一性別比例不低於三分之一的規範,展現民間對性別平權意識的提升。符合規定的團體包括:南投縣草屯鎮隘寮社區發展協會、南投縣埔里鎮慈恩社區發展協會、社團法人南投縣埔里鎮籃城社區發展協會、南投縣供佛齋僧護持功德會,以及南投縣羅娜獵‧產推廣協會。
落實結社自由 全縣組織總數達1,952個
此外,為保障人民結社自由並健全社團管理,南投縣政府依據《人民團體法》積極受理各類社團設立申請。2026年10月份新增1個完成立案籌組的社團,為「南投縣U.R.單人舞苑類國標社協會」。
根據統計,截至2026年10月底止,南投縣依法立案的人民團體總數達1,672個,若加上280個社區發展協會,全縣總計有1,952個組織。目前立案團體中,以社會服務及慈善類型最多(565個),其次為學術文化類(360個),第三則是經濟類團體(199個),顯示民間力量積極投入公益、文化與經濟發展。
縣府社會及勞動局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宣導與輔導機制,協助人民團體健全組織架構,鼓勵各界將性別平權理念納入理監事配置。民眾若對團體性別比例規劃或章程修訂有相關疑問,可致電社勞局人民團體科洽詢,電話:(049)2222106分機1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