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保育地區=環境敏感區?縣府打破迷思
隨著國土功能分區制度推動,不少苗栗鄉親對土地劃分產生疑問,尤其是「國土保育地區」究竟是不是過去區域計畫中所說的「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對此,苗栗縣政府特別出面澄清,表示這兩者的制度目的、劃設依據以及實際範圍都不完全相同,千萬不能直接畫上等號。
四大類保育區劃設重點大公開
根據縣府說明,《國土計畫法》中的國土保育地區分為四大類,各有不同的劃設標準與管制方式。其中,第一類與第二類雖然會將「環境敏感地區」作為重要的參考指標,但最終仍會配合當地的地形地貌、自然環境與實際管理需求進行檢討調整,以維持土地分區的完整性,絕非直接照抄舊制。
此外,國土保育地區第三類主要是以「國家公園計畫」的範圍為基礎;而第四類則是針對「都市計畫」內的保護或保育相關用地進行劃分。縣府強調,新的分區制度會綜合評估各項保育資源與地方城鄉發展需求,兼顧多方意見後才進行劃設。
未列入保育區就能隨意開發嗎?
許多民眾誤以為,只要土地沒有被劃入「國土保育地區」,就可以不受限制地進行開發利用。苗栗縣政府對此特別提醒,如果土地本身依然位於環境敏感地區,未來的開發行為還是必須依照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相關法令,以及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來辦理,並非毫無限制。
土地規範攸關民眾的切身權益,由於國土功能分區涉及每一筆土地的具體位置與個別法令,若鄉親想要進一步了解自家土地未來的分區歸屬與分類細節,可以直接聯繫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國土計畫科,將有專人提供詳細的解說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