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苗栗縣政府
預售屋轉售條件適度放寬
買預售屋或新建成屋後,如果不幸遇到公司裁員等非自願離職狀況,導致繳不出後續工程款該怎麼辦?內政部於2026年8月10日發布最新函釋,針對這類遭遇經濟困境的買受人,進一步明確並放寬了契約轉讓與轉售的適用條件。
打零工度日?符合月收標準仍可解套
根據內政部最新規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的買受人在遭遇「非自願離職」後,為了維持生計可能會選擇短暫打零工。若在申請契約轉讓或轉售前,有短暫兼職並投保勞工保險的情形,只要其「每月實際收入」低於目前的「每月最低工資」,政府依然允許其依法申請讓與或轉售。
保障弱勢買受人權益
過去部分民眾擔憂,一旦有了短暫兼職或勞保紀錄,可能就會喪失因「非自願離職」而獲准轉售預售屋的資格。這次內政部發布的函釋無疑是給了面臨突發性失業的購屋族一顆定心丸,確保在求職空窗期透過微薄兼職收入糊口的民眾,不會因此失去處理房產的合法管道,能有效減輕其財務負擔與生活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