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苗栗縣政府
大陸人士在台買房需申請!苗栗縣府推實用懶人包
大陸地區人民若有意在台灣購買不動產,程序上與一般交易有所不同。根據規定,買受人必須先向不動產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後續還要經過內政部的核准,最後才能順利辦理所有權登記。為了讓申請人免於在繁雜的法規中摸索,苗栗縣政府地政處貼心整理了「應備文件」及「辦理流程」懶人包,幫助大家快速掌握重點。
5大應備文件缺一不可 需經海基會驗證
在提出申請前,文件準備是至關重要的第一步。苗栗縣府提醒,民眾必須備妥以下五項核心資料:第一是身分證明文件,特別注意需出具經海基會驗證的常住人口登記卡;第二,若委託他人辦理,則需準備委託書及受託人的身分證明文件;此外還包含契約書、申請書,以及詳細的買受不動產理由書。
4步驟完成所有權登記 專人協助解答
確認文件齊全後,即可進入四個辦理步驟。首先是備妥上述資料向所在縣(市)政府提出申請,接著由地方政府進行初步審核;第三步會將案件送交內政部,並邀集相關機關共同審查;最後,待取得內政部核發的許可函,再連同土地登記規則第34條規定的文件,前往所轄地政事務所辦理最終登記。
苗栗縣政府地政處表示,若想進一步了解大陸人士地權相關詳細規定,可至地政處網站的「私法人、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地權業務專區」查詢。民眾如有任何疑問,也可直接撥打地權科專線(037-559132),將有專人提供詳細說明與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