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的房屋或土地如果已經被法院查封拍賣,過去欠下的稅款難道不會一併結清嗎?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近期接獲民眾詢問,不解為何在自己的不動產遭到法拍之後,依然收到以前年度所欠繳的房屋稅與地價稅稅單。
法拍價金不足清償 房屋稅與地價稅仍須補繳
針對民眾的疑問,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說明,當民眾的房屋及土地被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拍賣時,若經查明該筆財產有欠繳稅款的情形,稅務局便會向法院聲明參與分配。然而,在不動產經法院拍定之後,如果拍定價金不夠清償原本積欠的稅款,這些尚未受償的稅額,並不會因為房屋或土地已經被拍賣而自動免除,稅務局依法還是會針對不足的部分,繼續向欠稅人進行催繳。
核對稅單按時繳納 避免遭移送強制執行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再次提醒民眾,當收到房屋稅或地價稅等稅單時,在核對內容確認無誤後,應盡快在規定的繳納期限之內完成繳納,以免因為欠繳稅款而遭到移送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