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給鄉親更安全的夜間通行環境,苗栗縣政府持續推廣「公有路燈設施認捐計畫」。近日,在地縣民陳奕迅以實際行動支持公益,慷慨解囊認捐轄區內2盞公有路燈的電費,總金額共計新臺幣1,000元。苗栗縣政府對此深表感謝,特別發布新聞公開表揚他的善舉,希望能藉由這份熱心,帶動更多人一同守護用路人的安全。
想要為社區貢獻一份心力其實並不難!根據「苗栗縣政府公有路燈設施認捐要點」,無論是個人還是團體,都可以透過書面向縣府申請認捐重要道路、隧道及橋梁的路燈設施。在費用方面,一般路燈與橋梁路燈每盞每年只要500元(若為雙燈式則以2盞計算),而隧道燈則是每盞每年1,000元。這筆認捐款項不僅能照亮街道,還能依法列報所得稅的費用或扣除額,讓愛心與節稅一舉兩得。
苗栗縣政府強調,這次針對縣民陳奕迅的公開表揚,除了表達感謝之意,更希望能發揮拋磚引玉的效益。縣府誠摯邀請各大民間企業、在地社團以及每一位熱心的鄉親朋友踴躍參與路燈認捐計畫。只要大家凝聚力量,就能共同點亮幸福苗栗的每一個角落,讓所有鄉親都能擁有「住得安心、行得放心」的優質生活環境。
苗栗縣民陳奕迅熱心響應路燈認捐計畫,捐助2盞路燈共1,000元獲縣府表揚。縣府呼籲民眾每年小額認捐即可點亮夜歸路,費用還可依法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