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租屋族的居住負擔,協助青年、新婚與育兒家庭安心生活,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已正式公告「116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受理申請時間自116年(2027年)1月1日上午9時起至116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苗栗縣政府特別提醒有租屋需求的民眾,可提前了解申請資格並備妥文件,以維護自身權益。
婚育家庭門檻放寬 115年舊戶免重新申請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指出,116年度租金補貼持續照顧無自有住宅的租屋家庭。申請人須為國內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家庭平均每人每月所得須低於租賃住宅所在地最低生活費3倍;針對新婚家庭及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的家庭,標準則放寬至最低生活費3.5倍,進一步減輕婚育家庭的居住壓力。
在申請方式上,本次以線上辦理為主。若為115年度(2026年)舊戶,且租賃契約所載租賃期限於116年仍有效者,系統將直接帶入審核,無須重新申請。新申請戶則可透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網站(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線上申辦,或採取臨櫃、郵寄申請書及檢附文件的方式,向租賃住宅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留意房屋與契約規範 確保租金補貼資格
為確保補貼資源有效運用,申請補貼的租賃房屋必須符合房屋稅籍、建築物合法證明及居住使用等規範。同時,租賃契約不得有虛偽不實的情況,且出租人或房屋所有權人不得為承租人的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苗栗縣政府提醒民眾在申請前務必確認租屋條件與契約內容,以免影響補貼資格。
工商發展處處長詹彩蘋表示,租金補貼是政府照顧租屋族群的重要措施,能有效分擔青年與婚育家庭在生活、育兒及居住上的多重經濟壓力,縣府將持續配合中央辦理受理與審查作業。苗栗鄉親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顧小姐(037)559-952、傅小姐(037)558-262、何小姐(037)559-918、古小姐(037)558-261;或洽苗北辦公室:吳小姐(037)559-311、王小姐(037)559-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