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連江縣警察局-最新消息
馬祖以讓人心曠神怡的山海景色與慢活步調聞名,為了不讓高分貝噪音破壞這份寧靜,相關單位已全面加強取締違規噪音車輛。配合行政院環保署修正公告的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未來針對夜間違規製造噪音的車輛將祭出重罰,提醒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面臨高額罰單。
夜間超標直接開罰,最高重罰3600元
根據最新規定,機動車輛若在晚上10時至隔天早上6時行駛於第一、二類噪音管制區,或晚上11時至隔天早上7時行駛於第三、四類噪音管制區,甚至是在需要特別安寧的地區,只要經「聲音照相」儀器檢測超過噪音管制標準,將不再寬容,直接依《噪音管制法》裁處最高新臺幣3600元罰鍰。主管機關期望透過嚴格執法,有效遏阻非法改裝排氣管或拆除消音器等製造噪音的行為。
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分貝標準大公開
為了精準揪出噪音車,目前將優先針對馬祖的噪音陳情熱點進行不定期「聲音照相」取締,連江縣警察局與監理站也會不定時展開聯合路邊攔查及改裝車巡查。在執行科技執法時,稽查人員會在測速點前方100公尺至300公尺間設置「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的告示牌,提醒駕駛減速慢行。
至於具體的噪音標準,依據不同道路速限有所區分:在速限50公里以下的道路,機動車輛噪音值不得超過86分貝;在速限超過50公里但不超過70公里的道路,噪音值則不得超過90分貝。呼籲民眾多加利用低噪音的綠色交通工具,並避免不必要的重踩油門或急剎車,共同守護馬祖優質的居住與旅遊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