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金寧鄉慈湖路一段日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黃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不慎撞上停放在路邊的2輛普通重型機車。事發後黃男並未依規定留在現場處理,反而直接開車離開。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展開追查,順利找到肇事車輛與黃姓駕駛,並針對其拒絕酒測等多項違規行為依法開罰。
車主目擊報案 警火速查獲肇事駕駛與車輛
金城分局表示,事發當時黃姓男子開著自小客車,沿著金寧鄉慈湖路一段1巷行駛。在經過事發路段時,車頭右前方不慎擦撞路旁停放的2輛普通重型機車,導致機車受損。黃男在撞車後沒有留在現場處置便直接駛離,但整個過程剛好被其中一名李姓女車主親眼目擊,並立刻向警方報案。
警方獲報後隨即展開查緝行動,循線找到肇事車輛及黃姓男子。黃男到案後,坦承事發當下確實是由他開車,且不慎撞到路邊的2輛機車。然而,當員警進一步要求進行酒精濃度測試時,黃男卻拒絕配合。儘管警方現場勸導,並依法告知拒測的法定權益與法律效果,黃男依然堅持拒測,員警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製單舉發。
涉無照、肇逃與拒酒測 面臨36萬元高額罰鍰
警方指出,黃男在此案中涉及拒絕酒測、無照駕駛,以及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等多項違規事項。警方分別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5項、第21條第1項第4款、第35條第9項、第21條第6項與第62條第1項等規定辦理。其中,單是拒絕接受酒測的部分,依法就將處以36萬元罰鍰,並涉及吊扣車輛牌照等處分;至於無照駕駛和肇事逃逸的部分,也一併依法舉發。
金城分局特別呼籲,酒後駕車不僅會威脅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還得面臨高額罰鍰與法律責任,民眾務必謹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此外,行車時應遵守交通規則、留意車前狀況並保持安全距離;萬一發生交通事故,必須立即停車妥善處理並依規定留在現場,切勿抱持僥倖心態離開,以免惹上更嚴重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