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害人害己,金門檢警祭出鐵腕嚴格取締!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日前於金湖鎮查獲一名蔡姓男子,在吸食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後騎乘機車上路。由於蔡男在今年(2026年)3月才剛因毒駕遭移送,短時間內竟再度犯案,金門地方法院認定其有反覆犯罪的疑慮,於6月13日裁定羈押禁見,這也是金門地區首宗因毒駕遭羈押的案例。檢警聯手出擊 金門首例毒駕羈押獲准金湖分局表示,警方於6月12日執行專案勤務時,在金湖鎮發現騎乘機車的蔡姓男子行跡可疑。經攔查後,發現蔡男神情渙散、精神異常,且身分為列管毒品人口。警方隨即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顯示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蔡男也坦承近期曾吸食。警方當場依現行犯逮捕蔡男,並扣留車輛,全案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金門地方檢察署。檢方指出,蔡男今年3月才因毒駕案件被查獲,案件仍在偵辦中卻再度犯案,顯見毫無悔意,嚴重威脅交通安全。檢察官依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之虞,向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順利獲准。副縣長勉勵防範毒駕 警方籲勿以身試法在6月10日的警察節慶祝大會上,副縣長陳祥麟特別期勉警方持續加強查緝毒駕。金湖分局積極部署,本週內已連續查獲2件共2人的毒駕案件,展現強力執法的決心。金湖分局提醒,依據《刑法》規定,吸毒後駕駛交通工具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若致人死傷,刑責更為加重。同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會祭出高額罰鍰並吊扣甚至吊銷駕照,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安全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