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新聞稿
隨著春節到來,宮廟遶境、企業尾牙等活動也進入高峰期,爆竹煙火施放需求大增。為此,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大昌分隊近期加強轄區宮廟巡檢,提醒主辦單位務必遵守《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減量施放並注意安全,否則將面臨高額罰款。
煙火施放有規定!時間、地點、申請方式一次看
消防局強調,施放爆竹煙火有嚴格規範。若活動需要施放火力較大的「專業煙火」,主辦單位必須在活動5天前向消防局提出申請,並取得核准文件。至於民眾可購買的一般爆竹煙火,也務必選購貼有「內政部認可標示」的合格產品,並在每日上午8時至晚間10時的時段內施放。此外,為避免火災風險,石油煉製廠、加油站、醫院及各級學校周邊皆為禁放區域。施放升空類煙火時,更應保持20至30公尺的安全距離,遠離建築物與易燃物。
違規最高罰150萬 消防局籲改用電子鞭炮
高雄市消防局第二大隊第一中隊副中隊長高學賢表示,為維護公共安全與安寧,消防局將派員加強巡查。一旦查獲違規情事,將依法開罰,絕不寬貸。未經申請施放專業煙火,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而在深夜10時後施放產生噪音,也可能面臨最高15萬元的罰款。消防局呼籲,宮廟活動重在心誠,鼓勵各界多採用電子鞭炮或環保音效來取代傳統燃放,不僅能避免災害與噪音,更能展現進步的宗教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