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新聞稿
中秋佳節放煙火 旗津消防分隊加強安全宣導
適逢中秋佳節,許多民眾習慣在團聚時施放爆竹煙火來增添節慶氣氛。為提升大眾的安全意識並防範意外事故,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旗津分隊近日針對轄區內可能販售煙火的賣場與金香鋪,展開密集的爆竹煙火安全宣導活動,呼籲店家與民眾共同把關,確保佳節平安。
牢記4大安全守則 避免觸法又傷身
為了讓大家能安心賞月、快樂過節,旗津分隊特別列出四大施放爆竹煙火的安全守則,提醒民眾務必遵守:
第一,針對未滿12歲的兒童,施放煙火時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全程陪同。此外,明文禁止兒童施放飛行類、升空類及摔炮類等具危險性的爆竹煙火,店家也絕不能將此類產品販售給兒童。
第二,購買煙火後,應嚴格遵守產品包裝上的使用說明,並在施放時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切勿以身試險。
第三,為維護社區的夜間安寧,每天晚上22時至隔日上午8時之間,全面禁止施放會產生爆炸聲或笛聲的爆竹煙火,以免擾人清夢。
第四,加油站、醫療機構、學校等特定場所周邊嚴禁施放任何爆竹煙火,以防止引發火災等重大工安意外。
遵守規定 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消防局強調,中秋節是傳統的重要節慶,在享受熱鬧氣氛的同時,安全施放爆竹煙火不僅能保護自己與親友,更是對他人與社會安全的責任。期盼民眾都能遵守相關規定,在不影響公共安全與社區安寧的前提下,共同營造和諧、愉快的節日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