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薔琵颱風災害防救需要,本縣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楊文科依據災害防救法第三十條第1項第2、3款規定,正式公告劃定縣內多處山區、溪流及海岸線為警戒區。管制時間自2026年(民國115年)10月23日08時起,至10月24日12時止,期間內相關區域將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
薔琵颱風警戒區涵蓋山區、溪流與海岸漁港
本次因應薔琵颱風所劃定的警戒區範圍廣泛,包含山區、河川流域及海岸港口,具體區域如下:
一、山區與林道:尖石鄉、五峰鄉山地經常、特定管制區,以及大鹿林道。
二、溪流沿岸:頭前溪沿岸、鳳山溪沿岸、霄裡溪沿岸。
三、海岸與漁港:竹北市、新豐鄉海岸(港口)沿岸,以及坡頭漁港、新港里漁港、鳳坑漁港、山腳漁港等區域範圍。
違規進入警戒區將依法舉發開罰
災害應變中心提醒民眾,在10月23日08時至10月24日12時的薔琵颱風警戒區管制期間,請務必配合防災規定,切勿擅自進入上述限制或禁止區域。若違反本次公告事項,將依災害防救法第55條第2款(第3款)規定予以舉發及開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