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新竹縣政府
民眾在收到稅單後,如果對核定的稅額感到疑惑,可先向新竹縣政府稅務局進行諮詢,並申請查對更正,或是依法提起復查、訴願等行政救濟程序。不過,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特別提醒,當行政救濟結果確定後,無論是退還或補徵稅款,皆會涉及加計利息的規定,納稅人應特別留意以維護自身權益。
退補稅款皆按日加計利息 確保雙方權益公平
為什麼行政救濟後需要加計利息?稅務局說明,這項規定是為了兼顧民眾與政府雙方的權益,當稅款因為救濟程序而延後退還或繳納時,能有一套公平的計息機制。因此,救濟結果確定後,若有應退還給民眾的稅款,稅務局會依法加計利息退還;反之,若有應補徵的稅款,民眾也必須依法加計利息補繳。
至於利息的計算標準,則是依照各年度1月1日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採取按日加計利息的方式辦理。無論最終是退稅或補繳,皆統一適用此計息標準,確保徵納雙方的公平性。
避免補稅衍生利息 稅務局建議原期限內先繳納
為了避免在行政救濟結果確定後,因需要補繳稅款而被加收利息,進而增加額外的租稅負擔,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貼心建議,民眾可以選擇在原繳納期限屆滿前,先行繳納應納稅款。透過這個作法,就能免除日後若需補稅時衍生利息的困擾;而且,若最終救濟結果判定為應退還稅款,稅務局同樣會依法加計利息退還給民眾,權益絕對有保障。
民眾若想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前往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網站(https://www.chutax.gov.tw)查詢,或撥打服務電話03-5518141分機510至513,將有專人提供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