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或個人在簽訂工程、設計等承攬契約時,常遇到總金額無法在簽約當下確定的情況,例如僅約定單價、或需待完工後依實際施作數量結算。針對此類狀況,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於19日提出明確指引,說明印花稅的正確繳納方式,避免民眾因不了解規定而遭受重罰。
稅務局說明,依據《印花稅法施行細則》第9條的規定,處理金額未定的承攬契約,關鍵在於「預估」。立約雙方在交付或使用契約時,應先就一筆預估的金額,按千分之一稅率貼足印花稅票。
待工作全部完成,最終實際支付的金額(例如依據實際施作數量結算後的款項)確定後,務必回頭檢視。若實際金額高於預估,則需補貼差額的印花稅;反之,若當初預估過高,也可依法申請退還溢繳的稅款。
稅務局特別提醒,雖然印花稅的稅率不高,但罰則相當嚴格。根據《印花稅法》第23條,一旦被查獲繳納不足額,將按漏稅金額處以5倍至15倍的罰鍰,對民眾或企業而言都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為了避免因一時疏忽而受罰,稅務局呼籲,在所有承攬契約完工結案後,務必再次確認印花稅是否已全額繳清。這個「完工後補正」的動作,是保障自身權益、避免觸法的重要關鍵。民眾若對承攬契約的印花稅計算或繳納方式有任何疑問,可洽詢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服務電話(03)5518141分機320、321,將有專人提供協助。
簽訂總金額未定的承攬契約,印花稅該怎麼繳?新竹縣稅務局表示,應先以「預估金額」繳納,完工後再多退少補。若因疏忽而漏繳,最高可能被處以漏稅額15倍的罰鍰,不可不慎。